跳到主要內容區

 

 

「政府機關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施要點」經行政院107年2月27日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與行政法人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

「政府機關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施要點」業經行政院107年2月27日院授人綜揆字第1070033282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與行政法人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施要點」,自同日起生效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