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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宣導
法規宣導
銓敘部函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停止適用一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之限制」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業經勞動部以113年3月27日勞動條2字第1130147857號令修正發布
「113年銓敘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法制與實務講習會」意見交流問答集1份
行政院函以,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8「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3年1月5日生效,請查照。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 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自113年1月1日起,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定「從寬核發原則」及「計算基準」,從寬核發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相關事宜,請查照
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專技轉任條例)等法規之修正或廢止,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原人事局)及該總處相關函釋停止適用。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宣導「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規定」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
教育部函有關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案件,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之相關執行疑義一案,請查照配合辦理。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2條,業經教育部112年8月30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2521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