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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訓練期間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因安胎事由請假、依法令規定給予之哺乳時間或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
實務訓練期間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因安胎事由所請之假、依法令規定給予之哺乳時間或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等情事,於進行實務訓練成績考核時,無需列入考核。
教育部函.xps
保訓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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