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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06年4月28日教人(二)字第1060059773號書函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及「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部分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並自106年4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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