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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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款收據的姓名欄位,請務必【親筆簽名】,謝謝!!
請至【健康門診】做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若為疾病因素,至一般門診檢查之項目,不得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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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對象:編制內40歲以上之公教人員、駐衛警察。
二、檢查次數:以2年檢查1次為限。(可電洽查詢上次檢查日期
三、檢查經費:以4,500元為限,低於4,500元以實際金
四、檢查項目:包括血液檢查、梅毒血清檢查等項目。
五、檢查醫院:經衛福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
六、實際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得以「公假」登記,並以1天為限。
七、未滿40歲之公教人員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2年1次公
八、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請領。
九、軍訓教官係屬現役軍人身分,應由國防部依其原有規定辦理。
- 教育部來函.pdf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保字第1100003099號函.pdf
- 教育部臺教人(五)字第1100050456號書函.pdf
- 附表++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檢查項目表(發布版).pdf
-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全文(發布版).pdf
- 111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第一類人員健檢項目.pdf
- 111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部函1101202.pdf
- 111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總處函1101126 (1).pdf
- 111年度收費標準一覽表(第一類人員)110.11.26.pdf
- 111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學校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健檢項目.pdf
- 健康檢查黏貼憑證(1110101起).doc
- 健康檢查黏貼憑證(1110101起).odt
- 第一類人員健康檢查調查表.odt
- 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1110101生效更正版 (2).pdf
- 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1110101生效更正版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