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客家委員會訂定「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規定,並自114年12月4日生效。

符合資格者得於完成測驗後1個月內,檢附加戳到考證明章之認證准考證、領款收據暨切結書相關資料送人事室,俾彙整後依限函送客委會申請補助。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