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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及相關填報表件(含範例) 計4表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可能對本校校務運作造成之影響,使本校仍能保有基本人力以維持正常業務運作,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整體防疫措施需要,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一、有關事項請配合辦理如下:

(一)請總務處就有關異地分區辦公規劃專案,提報於109年3月26日召開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緊急防疫小組第4次會議確認。

(二)請各單位填報職務代理名冊,落實職務代理機制,並持續滾動修正(如附表1)。

(三)請各單位依業務正常運作所需基本核心能力,由各單位依各所屬單位核心業務或配合防疫 業務、人數、遞補順序,妥為訂定備援人力調配表(如附表2)。人力遞補順序,優先自校 內現有 人力調配(得協調其他單位支援),如人員不足時,可專案簽奉校長核准後緊急運 用其他替代人 力。

(四)請各單位檢視承辦業務,視其時效性區分為最急迫性、急迫性及非急迫性等三種性質,並製 作 核心業務清冊(如附表3)。

(五)請各單位預先規劃排定實施異地分區辦公名冊,保留部分辦公人力,維持基本核心業務運 作, 並以一級單位為基準,在原辦公室辦公人數為現有辦公人力三分之二,異地辦公人數 為現有辦公人力三分之一(得預先規劃在不超過各單位現有辦公人力六分之一之原則下,由 各單位主管 排定簽奉校長核准採「居家辦公」方式)(如附表4)。

二、請詳閱「國立臺北商 業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並配合辦理規劃完 成整備事項。上開說明三所附附件各表,請各一級單位(各所系學程由學院彙整)於本 (109)年3月26日前彙送人事室備查。案內「居家辦公」部分,請各單位預先規劃,俟疫情嚴重 時, 將由人事室另行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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