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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一案

教育部函以,「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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