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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公所108年6月6日函,有關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舉行,請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一、桃園市桃園區公所108年6月6日函,有關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舉行,請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二、旨揭選舉日訂於109年1月11日,有意願參加同仁,應填寫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後送請主管核章同意參加,以利後續講習等之請假、補假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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