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107年7月11日(星期三)臺北市照常上班、照常上課。
一、依臺北市政府107年7月10日晚上10時公告辦理。
二、另依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員工【居住地】與【服務處所】如其中一地發布停班(課),給予停班(課)登記,惟請同仁檢附居住地切結,以利線上差勤系統異常通知處理(居住地切結書請逕至本室網頁-<表單下載>-<出缺勤>下載運用)。
三、本校同仁居住地為臺北市者,應照常上班、照常上課,居住地為新北市、桃園市或新竹縣、市者,得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二、另依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員工【居住地】與【服務處所】如其中一地發布停班(課),給予停班(課)登記,惟請同仁檢附居住地切結,以利線上差勤系統異常通知處理(居住地切結書請逕至本室網頁-<表單下載>-<出缺勤>下載運用)。
三、本校同仁居住地為臺北市者,應照常上班、照常上課,居住地為新北市、桃園市或新竹縣、市者,得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