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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以,自11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內涵調整

行政院函以,自115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 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人工智慧、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值等課程:
(一)人工智慧(3小時)。
(二)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7小時):環境教育、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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