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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宣導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宣導「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規定」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12年12月14日函以,為宣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規定,請各機關學校依該函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一案。
1121214北市勞運管字第11230612711號-宣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規定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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