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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承接計畫之內部管理機制

為期促進國立大專校院研究量能,放寬學校基於整體校務發展,亦得同意學院、學系及研究所等校內學術單位循行政作業程序取得許可後,具名對外簽訂契約;至各計畫之智慧財產權、成果歸屬及運用,則由契約規範管理。惟專任教師仍不得逕以個人名義自行承接計畫及接受委託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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