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Menu
回北商首頁
回本室首頁
ENGLISH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最新消息
有關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
有關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請查照。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1090828.pdf
銓敘部1090904函.pdf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