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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宣導
國立大專校院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規定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期間,得否進用受委託研究計畫所需人力,應視校長就是類人力之進用有無裁量餘地覈實審認
國立大專校院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規定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期間,得否進用受委託研究計畫所需人力,應視校長就是類人力之進用有無裁量餘地覈實審認
教育部書函.x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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