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不得以「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身分,兼任地方行政法人董事職務

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不得以「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身分,兼任地方行政法人董事職務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