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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7月5日總處培字第11330247573號

有關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限制轉調期間,以其他考試及格資格調任他機關,基於渠於限制轉調期間內仍有服務之事實,於參加陞任甄審時,如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各評比項目之採計標準及範圍,均得予以採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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